校内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校内文件 | 正文

关于参加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生育保险费用报销须知

  (发布于:2014-02-26 )



关于参加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生育保险费用报销须知

一、西南财经大学人事代理制和年薪制人员参加成都市社会保险。

二、生育、生育并发症、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单位经办人员必须到成都市社保局办理生育待遇拨付手续,逾期未申报的按文件规定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三、各类生育费用报销所需资料请见附件《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宣传资料》,所有证件均为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异地生育必须填写《异地生育机构基本情况表》。

四、办理程序:

参保人员持要求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自生育之日起60日内交单位经办人员(组织人事部黄璐 87092243 柳林校区腾骧楼321)—→单位经办人员持资料到成都市社保局审核—→ 审核通过,领取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拨付单 —→社保局划款到学校财务处—→参保人员到单位经办人员领取校内通知单到财务处取款

五、成都市社保局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四号(营门口立交桥北)

咨询电话:12333

上一条:西南财经大学辞职辞退暂行办法
下一条:中共西南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