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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南财经大学委员会学院(中心)分党校工作职责与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6-04-08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校党校的建设,充分发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及学生党员教育管理中的作用,规范党校管理工作,提高党校教育的实效性,使党校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党校工作适应学校“两级管理、三级架构”的内部管理综合改革,按照《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和《中共西南财经大学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见》的精神,实行校、院(中心)两级党校工作制度,现就学院(中心)分党校的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分党校的设置

根据学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需要,按照学院(中心)学生规模和近年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规模,原则每学期确定为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选进党校培训人数80人以上的党总支单独成立分党校,80人以下的学院可合并成立分党校。综合近年来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情况,以下学院党总支单独成立分党校:

第一分党校:金融学院党总支分党校

第二分党校:会计学院党总支分党校

第三分党校: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分党校

第四分党校:保险学院党总支分党校

第五分党校:财税学院党总支分党校

第六分党校:国际商学院党总支分党校

第七分党校:经济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分党校

第八分党校:人文(通识教育)学院党总支分党校

以下学院(中心)合并成立分党校:

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社会工作发展研究中心直属党支部合并成立第九分党校;法学院党总支、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合并成立第十分党校;经济学院党总支、经济数学学院党总支、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党总支合并成立第十一分党校;统计学院党总支、证券与期货学院党总支、经贸外语学院党总支合并成立第十二分党校;成人教育学院党总支、高级工商管理教育中心直属党支部、经济与管理研究院直属党支部合并成立第十三分党校。

二、分党校的主要任务

1.按照各党总支年度党建工作规划,结合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员教育培养工作计划,制定分党校工作计划、教学计划。

2.按照学校党校的课程安排,组织分党校所属学院(中心)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结合学院(中心)的工作,分别举办学生预备党员、学生党员骨干、学生党支部委员、毕业生党员等各类培训班,开展有针对性的党员培训教育,提高学员对党的认识和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党建工作业务素质。

3.负责分党校各类培训班的管理工作。分党校应做好培训学员的入学资格审查,建立学员学籍管理,对各类培训班培训名单、培训成绩等应及时报学校党校备案。不同期次、不同类别培训班应确定学生辅导员担任的班主任,严格管理和考勤工作。

4.积极组织开展党校建设的调查研究工作。针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的培养工作,深入开展研究,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5.完成学校党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校培训培养工作由学校党校负责组织,同时学校党校将根据需要,举办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提高党校教育培训的实效。

三、分党校教学管理

1. 各分党校的教学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新发展,切实结合新形势下学生党建工作的新情况,组织开展党校教育工作,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把理论培训与学生实际需求有机结合起来,把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与自觉提高党性修养紧密结合起来。

2分党校每年开班2期,分春秋两季,春季集中在4-5月份,秋季集中在10-11月份。分党校每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由学校党校统一确定约3-5讲基础理论课程;各分党校可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学院(中心)工作需要和党建工作计划,举办专题讲座、热点问题分析、专题辅导等教学活动,也可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需要组织开展社会实践等,一般安排1-3个教学环节。

3分党校校长原则上由各党总支书记担任,合并成立的分党校由相关总支(直属党支部)商量确定分党校校长,并根据不同类别培训班,确定1-2名党建工作经验丰富的辅导员教师担任培训班主任,负责分党校日常教学培训和学员管理等工作。

4.学校建立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以及有丰富经验的党务工作干部、学生辅导员等组成的党校教师库,学校党校确定的基础理论课由学校党校确定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党校根据各自的教学安排与承担基础理论课教学的教师衔接具体教学时间、地点;其它讲座和活动由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辅导员等作为兼职教师承担。所有开设课程的课时津贴由学校党校统一支付。

5.党校课程主要以课堂专题讲授形式为主,辅以音像材料、讨论交流等形式,每个专题教学时间不得少于120分钟,任课教师应认真备课,并按照教学要求制作相应的课件,丰富教学内容,不断改进教学形式,提高教学质量。

6. 全校各分党校学员结业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由学校党校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组织、统一评卷,卷面成绩以百分制记。结业考试监考工作由学校党校和各分党校共同参与。考试合格的,由学校党校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7.各分党校的教学计划、学员名单、分组情况、具体课表应在开班前一周报学校党校备案,学校党校应加强检查和指导。

四、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分党校工作顺利开展

实行分党校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共西南财经大学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见》及《中共西南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的实施意见》要求,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教育培养质量,构建与内部管理综合改革相适应的党组织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各党总支应认真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各党总支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分党校的建设工作,并明确各项工作责任人,确保分党校的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学校党委各职能部门应结合本职工作,对各分党校给予指导和帮助,并结合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分党校的教育培训工作中,不得无故推辞或拒绝分党校提出的合理要求。如发生无故推辞或拒绝分党校提出的合理要求的,学校党委将给予严肃处理。

中共西南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