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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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6-04-08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学校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央纪委、中组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等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时间安排在2至3月之间。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第三条 召开民主生活会时,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得请假,因故确实无法参会的人员,其发言提纲或对照检查材料,可由主持人在会上代为宣读,会后由主持人及时向本人转达会议情况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

第四条 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和学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的情况。

(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三)坚持“两个务必”、贯彻“八项规定”、加强党内监督、遵守党的纪律、清正廉洁的情况。

(四)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师生的情况。

(五)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内容和其他重要问题。

第五条 认真抓好民主生活会前几个重要环节。

(一)确定好会议主题。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找准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党委组织部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开法,一般应提前10天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在征求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意见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及时回复。

(二)组织好学习教育。要组织领导干部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会前专题学习。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领导班子每个成员,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认真学习阅读规定的篇目,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奠定思想基础。

(三)征求好群众意见。民主生活会前,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会议的时间和主题。校级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党委组织部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师生员工,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要具体明确、有的放矢。会前要将意见反馈给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本人。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也要在适当范围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

(四)撰写好发言提纲。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所提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着重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廉洁自律情况,剖析思想根源;同时对其他成员提出客观、善意的批评意见,对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五)开展好谈心交流。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和联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开展谈心交心。谈心时间安排要充分,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问题和不足,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多作自我批评,有话讲在当面,力求谈开谈透,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民主生活会前。

第六条 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好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真正触及问题,挖到思想深处。班子成员之间都要开展诚恳的相互批评,敢于指出问题,真诚帮助提高。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出于事业发展、出于帮助提高。要注意方式方法,把功夫下在会前、放在谈心交心中,对拟开展批评的问题,会前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取得共识或基本共识后,在会上进行交流,真正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要安排专人做好民主生活会记录。

第七条 加强整改措施的制定与督促落实。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会上查摆出来的主要问题,无论是班子的还是个人的,都要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扎实整改落实,必要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集中治理,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要及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民主生活会后,各基层党委要及时向党委组织部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民主生活会记录本复印件,报告的主要内容是领导班子发言提纲、会前征求意见情况、针对问题的整改方案或举措。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情况,由党委组织部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第八条 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统筹谋划,认真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要主持研究制定民主生活会活动方案;督促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或对照检查材料,并逐一审阅,提出具体意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了解掌握班子思想、作风情况和每个班子成员应解决的突出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带头对照检查自己,开展自我批评,诚恳地接受批评、改正缺点;带头对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第九条 切实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分管或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原则上要参加处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准备不充分的,不能开会。把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和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情况,作为考核处级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013.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