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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关于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的规定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7-11-27


为了提高学校教职工整体素质,改善师资学历结构,建设一支国内一流水平的教职工队伍,学校鼓励我校在职人员攻读在职硕士、博士等各种形式的研究生,并作如下规定。

一、 报考种类

1、 在职研究生,包括硕士、博士研究生;

2、 委培研究生,仅限于学校紧缺且无法培养的专业方向的博士研究生;

3、 在职人员授位,仅限于硕士研究生。

二、 报考条件

(一) 一般条件:在职人员工作期间,工作认真,年终考核至少为称职,本人自愿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学校研究同意;符合当年生单位招生简章的规定。

(二) 在职人员报考硕士研究生条件:

1 凡具有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的青年教师,在教学、科研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的,可申请报考所从事专业方向的硕士研究生;

2 凡具有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的其他岗位在职人员,在校工作五年后,可申请报考所从事专业方向的硕士研究生。

(三) 在职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条件:

1、 凡具有副教授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中青年在职职工,可申请报考与从事专业相关方向的博士研究生;

2 凡具有硕士学位的在职职工,在校工作两年以上且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申请报考与从事专业相关的方向的博士研究生。

(四)在职人员报考委培博士研究生的条件:

凡符合在职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条件规定的、且报考专业方向为学校紧缺且无法培养的在职教师,可申请报考学校委托其他高校培养的博士研究生。

三、 其他规定

1、 报考人员被录取后,必须与组织人事部签订《西南财经大学培养在职研究生协议书》,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2、 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期间的待遇、岗位职责以及毕业取得学位后的服务期限,以《西南财经大学培养在职研究生协议书》为准;

3、 教师考取外校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必须与组织人事部《西南财经大学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费用由教职工先行垫付,待毕业取得学位后学校报销其培养费用并支付利息费用;考取外校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教师,其教学工作量可酌情减免,其他岗位职责保持不变。

四、 本规定解释权在组织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