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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南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聘请离退休老同志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的实施办法

  (发布于:2016-04-08 )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高等学校聘请离退休老同志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的意见》(教思政厅[2010]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学生党员教育培训,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建立健全学生党员质量保证体系,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在学校党建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更好地促进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再上新台阶,学校党委决定聘请部分离退休老同志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现就相关事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聘请特邀党建组织员的重要意义

聘请离退休老同志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既是充实学校党建工作队伍的重要举措,又能充分发挥老同志老有所为的作用,是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平台,党委各职能部门、各学院(中心)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到聘请特邀党建组织员对于推动我校学生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支持特邀党建组织员开展相关工作,努力推动我校学生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特邀党建组织员的基本要求

1.聘任政治素质好、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专家、老党员、老模范。

2.聘任的离退休老同志身体健康、能胜任特邀组织员工作。

3.聘任期限为三年。

三、特邀党建组织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特邀党建组织员应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协助各学院(中心)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2.协助各学院(中心)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3.协助各学院(中心)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查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提交的《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协助各学院(中心)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辅导员、学生党支部书记对发展对象的进一步考察、审查和谈话,把好发展新党员的“入关口”。

4.协助各学院(中心)、直属党支部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5.围绕学生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学生党员和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了解反映学生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学校党委和党委职能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建议。

四、特邀党建组织员的工作条件保障

为保证特邀党建组织员开展工作,积极参与我校学生党建工作,学校为特邀党建组织员提供应有的工作条件和保障。

1.经学校党委批准,由学校组织部为特邀的党建组织员颁发聘书。

2.学校为特邀党建组织员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提供适当的工作补贴。

3.为保证特邀党建组织员顺利开展工作,由学生党建工作指导中心确定每一位特邀党建组织员联系的学院(中心)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中心)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本单位特邀组织员的工作安排等事宜。

党委有关职能部门、学生党建工作指导中心与各学院(中心)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经常听取特邀党建组织员对学生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学校党委将对特邀党建组织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对于成绩突出的,学校党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中共西南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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